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2mg |
10g:2mg |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985 |
国药准字H1088001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
用法用量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
副作用 |
1.易引起红斑、灼热、丘疹、痂皮等。 2.长期用药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毛囊炎等。 |
可在用药部位产生红斑、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
禁忌 |
1.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3.鼓膜穿孔的湿疹性外耳道炎患者,会延迟治疗。 4.对溃疡、二度以上烫伤、冻伤有抑制皮肤再生的作用。 5.不可用于眼部。 |
对本药及基质成份过敏者和对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氯倍他索。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氯倍他索。化学名称:1 6 B一甲基一11 9—羟基一1 7一(卜氧代丙基)一9一氟一2卜氯一孕甾一1,4一二烯一3,20一二酮。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伴有皮肤感染时,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唾体一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一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