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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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2mg/支 |
3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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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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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852 |
国药准字Z20174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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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活血祛风,除湿止痒。适用于缓解湿热血瘀所致的慢性湿疹,慢性皮炎,瘙痒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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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一日2~3次,涂搽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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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在用药部位产生红斑、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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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和对其它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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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丙酸氯倍他索。 |
苦参、蛇床子、百部、地肤子、威灵仙、当归、冰片,辅料为:甘油、丙二醇、氮酮、香精、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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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的白色软膏。 |
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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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若不慎接触到以上部位,用大量冷水冲洗。皮肤破溃、有渗出、糜烂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或使用其他外用药类。5.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不适用于糖尿病、肾病、肝病及肿瘤所诱发的皮肤瘙痒。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