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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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50mg(以Bi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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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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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880 |
国药准字H1092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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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适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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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 成人:每次0.4g,每日3~4次,餐前15分钟服用,连续服用30~60天,亦可根据胃镜或X线检查结果决定用药时间。 2. 小儿:每次10~15mg/kg,每日3次,餐前15分钟服用,疗程视病情而定。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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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无明显副作用,偶有口干、便秘、瘙痒、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个别报道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和轻度转氨酶升高。 |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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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胆囊管及胆道完全梗阻的病人禁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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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胶体果胶铋,是一种果胶与铋生成的组成不定的复合物。辅料: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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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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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 ②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