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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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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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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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634 |
国药准字Z20064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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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胃脘疼痛,呕恶泛酸、烧灼不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胆汁返流性胃炎、慢性胃炎等具有以上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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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 成人:每次0.4g,每日3~4次,餐前15分钟服用,连续服用30~60天,亦可根据胃镜或X线检查结果决定用药时间。 2. 小儿:每次10~15mg/kg,每日3次,餐前15分钟服用,疗程视病情而定。 |
口服,一次8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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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无明显副作用,偶有口干、便秘、瘙痒、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个别报道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和轻度转氨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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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胆囊管及胆道完全梗阻的病人禁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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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甘草﹑白芍﹑桂枝﹑高良姜﹑黄连﹑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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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气香、味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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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 ②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 5.孕妇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