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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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支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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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阳市新生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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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093 |
国药准字Z3502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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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解毒解热,消炎止咳。用于感冒,流感,咽喉炎,扁桃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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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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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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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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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
一点红、一枝黄花、板蓝根、甘草、生姜。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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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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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