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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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支 |
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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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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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53 |
国药准字Z3702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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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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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五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五至十岁一次10~15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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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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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有恶心、呕吐、泄泻、皮疹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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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风寒感冒者禁用。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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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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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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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4.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