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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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12粒*2板 |
每丸重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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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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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604 |
国药准字Z42021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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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彝医:中医: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或痰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咳嗽,痰多,发热,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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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4次。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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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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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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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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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虎掌草、午香草、玄参、牛蒡子、射干、桔梗、陈皮、甘草。辅料为:淀粉。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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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微红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利粉未;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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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体质虚寒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