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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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12粒*2板 |
每粒装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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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美欣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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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604 |
国药准字Z20174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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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彝医:中医: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或痰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咳嗽,痰多,发热,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止咳祛痰。用于咳嗽痰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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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4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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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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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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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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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虎掌草、午香草、玄参、牛蒡子、射干、桔梗、陈皮、甘草。辅料为:淀粉。 |
化橘红、枇杷叶、桔梗、紫苏子、陈皮、甘草。辅料为微晶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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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微红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利粉未;味苦。 |
橘红枇杷胶囊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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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体质虚寒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