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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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克(相当于净饮片15克) |
每粒装0.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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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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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90 |
国药准字Z20025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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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苗医:阿俄阿湾喉,蒙加蒙舍俄,封勒普吼俄。 中医:润肺平喘,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及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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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6个月以下,一次1.0~1.5克;6个月至一岁,一次1.5~2.0克,一岁至三岁,一次2.0~2.5克;三岁以上儿童酌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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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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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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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糊精、β-环糊精 |
吉祥草、罂粟壳、矮地茶、虎耳草、枇杷叶、桑白皮。辅料为:可溶性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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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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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酸腐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