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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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克(相当于净饮片15克)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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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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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90 |
国药准字Z4502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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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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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6个月以下,一次1.0~1.5克;6个月至一岁,一次1.5~2.0克,一岁至三岁,一次2.0~2.5克;三岁以上儿童酌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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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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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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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糊精、β-环糊精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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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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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