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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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克(相当于净饮片15克) |
0.4gx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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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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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90 |
国药准字H19999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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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用于感冒、扁桃体炎、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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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6个月以下,一次1.0~1.5克;6个月至一岁,一次1.5~2.0克,一岁至三岁,一次2.0~2.5克;三岁以上儿童酌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用量: 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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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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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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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糊精、β-环糊精 |
牛磺酸,辅料为羧甲基淀粉钠、糖粉、羟丙甲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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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本品为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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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