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克 |
10粒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辽宁王牌速效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063 |
国药准字H2102271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散风寒,解表祛湿。用于风寒湿邪引起的感冒,鼻塞流涕,身重恶寒。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
成分 |
麻黄、羌活、防风、苍术(麸炒)、细辛、川芎、白芷、荆芥穗、薄荷、辅料为蜂蜜。 |
本品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