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克 |
10gx20袋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063 |
国药准字Z4402216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散风寒,解表祛湿。用于风寒湿邪引起的感冒,鼻塞流涕,身重恶寒。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麻黄、羌活、防风、苍术(麸炒)、细辛、川芎、白芷、荆芥穗、薄荷、辅料为蜂蜜。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叶、木蝴蝶、布渣叶等。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辛。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