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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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克 |
2gx9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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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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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063 |
国药准字H1402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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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散风寒,解表祛湿。用于风寒湿邪引起的感冒,鼻塞流涕,身重恶寒。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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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温水冲服。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一日3次。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一日3次。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一日3次。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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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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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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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羌活、防风、苍术(麸炒)、细辛、川芎、白芷、荆芥穗、薄荷、辅料为蜂蜜。 |
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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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辛。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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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