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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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0.1g |
10g: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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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圣鹰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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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92 |
国药准字H2003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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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种关节痛。 |
适用于短期缓解由风湿病引起的肌肉和关节的轻度疼痛,以及背部疼痛和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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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根据疼痛部位大小,用本品2~4g,涂于患处,并轻轻摩擦,每日3~4次,一日总量不超过20g。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外用。均匀涂抹于疼痛部位,每次l-2个黄豆粒大小的用量;每日3-4次,2岁以下儿童使用须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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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如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等;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较大面的面积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过敏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 |
偶有在用药部位产生烧灼感和刺痛感,但随时间的延长和反复用药会减轻或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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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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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钾 |
辣椒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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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球形小微丸。 |
本品为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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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部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5.如使用本品1.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仅可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使用本品后请用肥皂将手洗净,勿与眼睛及粘膜接触。 3.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4.请妥善保管,避免儿童接触。 5.如使用本品一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