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0.1g |
每片(14cm×10cm),含膏体13g;每克膏体含吲哚美辛3.5mg |
|
生产企业 |
安徽圣鹰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92 |
H201812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种关节痛。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 1.运动创伤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 2.慢性软组织劳损所致的局部酸痛。 3.骨关节疾病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
|
用法用量 |
根据疼痛部位大小,用本品2~4g,涂于患处,并轻轻摩擦,每日3~4次,一日总量不超过20g。 |
局部外用,每天1~2次。 |
|
副作用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如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等;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较大面的面积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过敏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 |
偶有局部皮肤瘙痒、发红,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15岁以下儿童禁用。 2.眼周和黏膜组织、皮疹和皮肤破损部位禁用。 3.禁止连续使用2周以上。 |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钾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球形小微丸。 |
本品为巴布膏剂。 |
|
注意事项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部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5.如使用本品1.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使用前请向医师咨询。 2.使用后,若出现皮疹、红斑、瘙痒、灼热刺痛等症状;或连续使用5-6日,症状没有改善者,请立即终止使用本品,并向医师咨询。 3.出汗或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