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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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0.1g |
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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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圣鹰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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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92 |
国药准字H20000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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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种关节痛。 |
风湿疼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扭伤、挫伤、肩膀酸痛、腰痛。对感冒引起的头痛、鼻塞,用之起提神醒脑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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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根据疼痛部位大小,用本品2~4g,涂于患处,并轻轻摩擦,每日3~4次,一日总量不超过20g。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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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如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等;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较大面的面积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过敏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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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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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钾 |
含水杨酸甲酯、薄荷、桉油、松节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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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球形小微丸。 |
本品为乳膏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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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部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5.如使用本品1.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