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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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0.21g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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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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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85 |
国药准字H23022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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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种关节痛。 |
用于冻疮、挫伤、扭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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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请咨询医师。 |
直接涂布于局部或用温水洗净疮面后再涂抹,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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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如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较大面的面积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过敏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 |
偶有刺激性,或局部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局部反应可能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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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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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 |
樟脑3毫克、硼酸5毫克、甘油5毫克。辅料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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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状凝胶。 |
本品为金黄色软膏;具樟脑的特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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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部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4.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 5.如使用本品1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小儿和老年人应避免大面积使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