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0.21g |
7×10cm,6×9cm,6.5×10cm |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85 |
国药准字Z2302147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种关节痛。 |
舒筋、活血、散寒、止痛。用于筋骨痛,急性挫伤,扭伤,风湿痛,关节痛,胁痛,肌肉酸痛等症。 |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请咨询医师。 |
贴患处。 |
|
副作用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如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较大面的面积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过敏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 |
个别患者可能有患处瘙痒、皮疹现象。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凡对橡胶膏过敏、皮肤破损处禁用。 |
|
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 |
生川乌、防己、山柰、延胡索、透骨草、干姜、樟脑、辣椒、冰片、蟾酥、薄荷脑、水杨酸甲酯。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状凝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
注意事项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部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4.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 5.如使用本品1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忌贴腰部和腹部。2.高血压及心脏病患者慎用。3.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即应停用,迅速去医院就诊。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