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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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0.21g |
7cm*10cm*3片*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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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颈复康集团保定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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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85 |
国药准字Z1092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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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种关节痛。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扭伤、挫伤所致腰腿痛,关节肿痛等闭合性软组织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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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请咨询医师。 |
将皮肤洗净擦干,贴于患处或痛点,每日换药一次,七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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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如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较大面的面积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过敏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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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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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孕妇禁用。开放性损伤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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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状凝胶。 |
本品为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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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部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4.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 5.如使用本品1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置阴凉干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