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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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5mg*6枚 |
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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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培力药品有限公司 |
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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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93 |
国药准字H20010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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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术后的镇痛、消炎,解热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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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儿童:2岁以上儿童视病情轻重给药量为每公斤体重每天0.5~2mg,分2~3次给予,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可提高至最大每公斤体重每天3mg,分2~3次给予。或遵医嘱。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100~150mg,病情较轻或长期治疗时,每日给予75~100mg。每日总剂量应分为2~3次使用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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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挛、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4、偶见血清转氨酶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6、罕见水肿。7、偶有轻度粘膜刺激作用 |
本品副作用较少,常见的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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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消化道溃疡者禁用。2、对本品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3、有服用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引起哮喘、荨麻疹或过敏性鼻炎史的患者禁用。4、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禁用。5、严重血液系统疾病者禁用。6、直肠炎患者禁用 |
1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3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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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双氯芬酸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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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乳白色栓。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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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轻、中度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有心脏和轻、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症状/病史,老年人,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能损害时应停用本品。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6、在使用本品时,可能会掩盖感染的症状,当有感染存在时,应给予合理的抗感染治疗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