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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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μg/瓶 |
2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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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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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0048 |
国药准字H20057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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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性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持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2.促进骨髓移植后的中性粒细胞数升高。3.骨髓发育不良综合征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先天性、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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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肿瘤 用于化疗所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等。成年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 1000/mm3(白细胞计数2000/mm3)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500/mm3(白细胞计数1000/mm3)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回升至5000/mm3(白细胞计数10000/ mm3)以上时,停止给药。 2. 急性白血病化疗所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白血病患者化疗后白细胞计数不足1000/mm3,骨髓中的原粒细胞明显减少,外周血液中未见原粒细胞的情况下,成年患者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2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回升至5000/mm3(白细胞计数10000/ mm3)以上时,停止给药。 |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1、肌肉注射,一次40~80mg一日1~2次。2、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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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肌肉骨骼系统:有时会有肌肉酸痛、骨痛、腰痛、胸痛的现象。 2. 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食欲不振的现象,或肝脏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 3. 其它:有人会出现发热、头疼、乏力及皮疹,ALP、LDH升高。 4. 极少数人会出现休克、间质性肺炎、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幼稚细胞增加。 |
炎琥宁临床应用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或类热原样反应。炎琥宁与穿琥宁在体内活性代谢物为同一物质,文献报道穿琥宁上市后观察到的不良反应有:1、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瘙痒、斑丘疹、严重甚至呼吸困难、水肿、过敏性休克,多在首次用药出现;2、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也有肝功能损害报道;3、血液系统反应可见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等;4、致热原样反应寒战、高热、甚至头晕、胸闷、心悸、心动过速、血压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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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过敏者以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它制剂过敏者禁用。 2. 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禁用。 3. 骨髓中幼稚粒细胞未显著减少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或外周血中检出幼稚粒细胞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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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组成成份为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本品主要成份:炎琥宁。化学名称:14-脱羟-11,12-二脱氢穿心莲内酯-3,19-二琥珀酸半酯钾钠盐一水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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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透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块状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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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使用。 2. 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每周监测血象2次,特别是中性粒细胞数目变化的情况。 3. 对髓性细胞系统的恶性增殖(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本品应慎重使用。 4. 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曾有报导可见脾脏增大。虽然本品临床试验未发生过敏反应病例,但国外同类制剂曾发生少数过敏反 应(发生率1/4000),可表现为皮疹、荨麻疹、颜面浮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及低血压,多在使用本品30分钟内发生,应立即停用,经抗组织胺、皮质激素、支气管解痉剂和(或)肾上腺素等处理后症状能迅速消失。这些病例不应再次使用致敏药物。 5. 本品仅供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本品需输液前新鲜配制,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2、本品忌与酸、碱性或含有亚硫酸氢钠、焦亚硫酸钠为抗氧化剂的药物配伍,如维生素B6注射液,葡萄糖酸钙注射液、氨茶碱、氨基糖甙类、喹诺酮类药物。3、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热、气短现象,应立即停止用药。4、一但出现过敏性休克表现,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5、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6、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7、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