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00IU(10μg)/0.5ml/支 |
0.55%(g/ml,按氯计) |
|
生产企业 |
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43010 |
国药准字H2008366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
用法用量 |
将本品直接滴入眼结膜囊内,每次 1―2滴,每日4次,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
副作用 |
观察到局部刺激现象及全身性不良反应。 |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
禁忌 |
对天然和重组 hEGF、甘油、甘露醇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氯化钠4.4毫克,氯化钾0.8毫克,羟乙基纤维素钠0.7毫克。辅料为: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 |
本品为无色的微粘稠澄明液体。 |
|
注意事项 |
1.需根据病情,合并应用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针对病因进行治疗。2.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污染。3.本品应在开启后一周内用完。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 3.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 4.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5.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6.为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 7.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 8.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