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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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ml:300单位/支 |
15mg(以吡格列酮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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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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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50051 |
国药准字H2005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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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 |
对于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患者,盐酸吡格列酮可与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联合以改善和控制血糖。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或胰岛素合用。2型糖尿病的控制还应包括营养咨询、必要的减肥和体育锻炼。这些努力不仅在2型糖尿病的初始治疗时很重要,在药物维持治疗时也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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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甘精胰岛素具有长效作用,每天定时皮下注射一次即可。 甘精胰岛素应皮下注射给药,注射前请恢复至室温。注射时请遵循以下步骤: 1.观察瓶中液体的外观,正常应该是无色澄清溶液。如果外观呈云雾状、轻微色泽改变、或有可见颗粒时,请不要继续使用。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盐酸吡格列酮应每日服用一次,服药与进食无关。 1、单药治疗:单用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不足以控制血糖时,可进行盐酸吡格列酮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15毫克30毫克1次/日。如对初始剂量反应不佳,可加量,直至45毫克1次/日。 2、联合治疗: ①磺脲:与磺脲类药物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当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磺脲剂量可维持不变。当病人发生低血糖时,应减少磺脲用量。 ②二甲双胍:与二甲双胍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二甲双胍剂量可维持不变。一般而言,与二甲双胍合用时,二甲双胍无须降低剂量也不会引起低血糖。 ③胰岛素:与胰岛素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胰岛素用量可维持不变。对于联用盐酸吡格列酮和胰岛素的病人,当出现低血糖或血浆葡萄糖浓度低至100毫克/分升以下时,可降低胰岛素用量10%到25%。进一步根据血糖结果进行个体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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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低血糖反应 低血糖一般是由胰岛素剂型选择不当、用量过大或/与饮食运动不协调引起的。 脂肪营养不良 若不经常轮换注射部位,可能导致注射部位脂肪萎缩或脂质增生。 过敏反应,详见说明书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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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低血糖。 对甘精胰岛素或注射液中其它成份过敏者。 |
盐酸吡格列酮禁用于对本品以及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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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性成份:甘精胰岛素 化学名称:21A-Gly-30Ba-L-Arg-30Bb-L-Arg-人胰岛素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67H404N72O78S6 分子量:6063 辅料:氯化锌,间甲酚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吡格列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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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溶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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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 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不能同其它胰岛素或稀释液混合,使用前确保注射器内不含有任何其他物质。 甘精胰岛素的长效作用与其皮下注射后的释放速度有关,若静脉注射了原来用于皮下注射的剂量,可发生严重低血糖,切勿静脉注射甘精胰岛素。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治疗,不能选用甘精胰岛素,推荐静脉注射短效胰岛素或速效胰岛素类似物。详见说明书 |
1、一般:盐酸吡格列酮仅能在胰岛素存在下发挥降糖作用,故不应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治疗。低血糖症:当患者联合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胰岛素或其他口服降糖药时,有发生低血糖症的风险,此时可能有必要降低同用药物的剂量。 2、排卵:绝经期前不排孵的胰岛素抵抗患者,噻唑烷二酮,包括盐酸吡格列酮的治疗可能导致重新排卵。作为胰岛素敏感性改善的结果之一,这些患者如不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则有怀孕的风险。 3、血液学:盐酸吡格列酮可能造成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的降低。就所有临床研究而言,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组病人的血红蛋白指标降低了2%到4%。这一变化主要出现在治疗开始的4到12周时,之后基本保持平稳。这些变化可能与血浆容积增加有关,在血液学方面无重要的临床意义。 4、水肿:水肿病人使用盐酸吡格列酮时应谨慎。在2型糖尿病双盲临床试验中,曾有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发生轻到中度水肿。 5、心脏:在临床前的试验中,噻唑烷二酮,包括吡格列酮,可造成血浆容积增加和由前负荷增加引起的心脏肥大。一有334名2型糖尿病患者参加、为期6个月的安慰剂对照研究和一有至少350名2型糖尿病的长期(1年或以上)开放性研究中,超声心动显示,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平均左室质量指数无显著增加,平均心脏指数无显著降低。在排除了按照纽约心脏病学协会(NYHA)标准心功能III级和IV级的病人后,在临床试验中未见与容量增加有关的严重心脏不良反应(如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在盐酸吡格列酮临床试验中,不包括以NYHA标准心功能III级和IV级的病人。对于NYHA标准心功能III级和IV级的病人,盐酸吡格列酮不宜使用。对肝脏的影响:曲格列酮是噻唑烷二酮类中的另一药物,它有体质特异的肝毒性。上市后的临床应用中,曾报道过罕见的肝衰竭、肝移植和死亡病例。在知情同意的2型糖尿病病人对照临床试验中,与安慰剂相比,曲格列酮组具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ALT超过3倍正常上限)更多见,还报道了很少见的可逆性黄疸病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