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3ml:300单位/支(笔芯) |
0.1g |
|
生产企业 |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63004 |
国药准字H3202101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 |
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 2. 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 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 4.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 5. 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
用法用量 |
赖脯胰岛素剂量由医生根据病人的需要情况来决定。赖脯胰岛素是快速起效产品,给药时间更接近用餐时间(用餐前15分钟之内),而普通人胰岛素需在餐前较长时间给药(用餐前30分钟到45分钟)。赖脯胰岛素可根据医生建议与长效胰岛素联合应用。赖脯胰岛素注射液必须在皮下注射给药,皮下注射部位可选择上臂,大腿,臀部或腹部,应轮换注射部位,同一注射部位每月注射不能超过一次。注射时应小心,不要损伤血管。应引导病人使用正确的注射技术。12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在肝、肾功能不全的情况下,胰岛素的需要量可能会减小。 |
1. 成人常用量(1) 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 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3) 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4) 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 2. 小儿常用量儿童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μg/ml之间。 |
|
副作用 |
常与胰岛素有关的不良反应有:全身反应-过敏反应皮肤和皮肤附件-注射部位局部反应,脂肪萎缩、瘙痒、皮疹。其它-低血糖低血糖是胰岛素治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每个糖尿病人都可能发生过。严重低血糖可导致意识丧失,甚至死亡(见[注意事项]下,预防措施)。局部的过敏反应可出现注射部位红、肿、痒,这些轻微反应可于数日或数周内消失,这些反应在某些病例中并非由胰岛素所致,而是由于其它因素如皮肤消毒剂的刺激作用或注射技术欠佳等造成。胰岛素全身过敏反应少见,但较严重,全身过敏反应可引起全身皮疹、气短、喘息、血压下降、脉快或大汗,严重的全身过敏反应可威胁病人生命。 |
1. 神经系统常见的不良反应:头晕、共济失调、嗜睡和疲劳。 2. 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 3.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 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 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 、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曾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痫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
|
禁忌 |
赖脯胰岛素在低血糖发作时严禁使用。病人对赖脯胰岛素或其赋形剂过敏者严禁使用。 |
已知对卡马西平相关结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
|
成分 |
活性成份:赖脯胰岛素 |
卡马西平。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溶液 |
本品为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赖脯胰岛素与其它胰岛素不同,由于其独特的结构导致起效快和持续时间短,病人从以前的胰岛素转换为赖脯胰岛素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低血糖:低血糖是胰岛素最常见的副作用,包括赖脯胰岛素。某些情况下低血糖的早期警告性症状可能不一样,或不明显,如在长期的糖尿病或强化血糖控制时。胰岛素转换:任何胰岛素转换必需小心且在监护下进行。任何转换包括胰岛素浓度剂型(例如,常规,中效)、种类(牛、猪、牛-猪、人胰岛素、人胰岛素类似物)或生产方法(基因重组技术、动物源性胰岛素)都可能导致剂量的改变。 |
1.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 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 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 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 癫痫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 已用其他抗癫痫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 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 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 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 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