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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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ml:300单位/支(笔芯)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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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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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63004 |
国药准字J2018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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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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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赖脯胰岛素剂量由医生根据病人的需要情况来决定。赖脯胰岛素是快速起效产品,给药时间更接近用餐时间(用餐前15分钟之内),而普通人胰岛素需在餐前较长时间给药(用餐前30分钟到45分钟)。赖脯胰岛素可根据医生建议与长效胰岛素联合应用。赖脯胰岛素注射液必须在皮下注射给药,皮下注射部位可选择上臂,大腿,臀部或腹部,应轮换注射部位,同一注射部位每月注射不能超过一次。注射时应小心,不要损伤血管。应引导病人使用正确的注射技术。12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在肝、肾功能不全的情况下,胰岛素的需要量可能会减小。 |
1、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于手术后6-10小时之间进行。治疗疗程长短依据每个患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而定,即由患者所接受的骨科手术类型而定。 2、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5周。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2周。如果发生漏服1次用药,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天服药1次。患者可以在进餐时服用利伐沙班,也可以单独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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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与胰岛素有关的不良反应有:全身反应-过敏反应皮肤和皮肤附件-注射部位局部反应,脂肪萎缩、瘙痒、皮疹。其它-低血糖低血糖是胰岛素治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每个糖尿病人都可能发生过。严重低血糖可导致意识丧失,甚至死亡(见[注意事项]下,预防措施)。局部的过敏反应可出现注射部位红、肿、痒,这些轻微反应可于数日或数周内消失,这些反应在某些病例中并非由胰岛素所致,而是由于其它因素如皮肤消毒剂的刺激作用或注射技术欠佳等造成。胰岛素全身过敏反应少见,但较严重,全身过敏反应可引起全身皮疹、气短、喘息、血压下降、脉快或大汗,严重的全身过敏反应可威胁病人生命。 |
在三项Ⅲ期研究中评价了利伐沙班10 mg的安全性,这三项研究中接受下肢骨科大手术(全髋关节置换术或全膝关节置换术)的患者共有4571例接受了最长39天的利伐沙班治疗。 接受治疗的患者中,共计约14%发生了不良反应。分别有大约3.3%和1%的患者发生了出血和贫血。其它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恶心、GGT升高和转氨酶升高。应该在手术背景下对不良反应做出解释。 由于其药理学作用方式,利伐沙班可能会引起一些组织或器官的隐性或显性出血风险升高,可能导致出血后贫血。由于出血部位、程度或范围不同,出血的体征、症状和严重程度(包括可能的致死性结果)将有所差异。出血风险在特定患者群中可能升高,例如没有控制的重度动脉高血压患者和/或合并使用其它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的患者。 出血性并发症可能表现为虚弱、无力、苍白、头晕、头痛或原因不明的肿胀。因此,在评估使用抗凝药的患者时,应考虑出血可能性。 下面的表1中依照系统器官分类(MedDRA)和发生频率列出了三项Ⅲ期研究的不良反应。频率定义如下: 常见:≥1/100至<1/10 少见:≥1/1,000至<1/100 罕见:≥1/10,000至<1/1,000 未知:无法根据现有数据做出估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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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赖脯胰岛素在低血糖发作时严禁使用。病人对赖脯胰岛素或其赋形剂过敏者严禁使用。 |
利伐沙班禁用于下述患者: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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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性成份:赖脯胰岛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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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溶液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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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赖脯胰岛素与其它胰岛素不同,由于其独特的结构导致起效快和持续时间短,病人从以前的胰岛素转换为赖脯胰岛素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低血糖:低血糖是胰岛素最常见的副作用,包括赖脯胰岛素。某些情况下低血糖的早期警告性症状可能不一样,或不明显,如在长期的糖尿病或强化血糖控制时。胰岛素转换:任何胰岛素转换必需小心且在监护下进行。任何转换包括胰岛素浓度剂型(例如,常规,中效)、种类(牛、猪、牛-猪、人胰岛素、人胰岛素类似物)或生产方法(基因重组技术、动物源性胰岛素)都可能导致剂量的改变。 |
1、出血风险:如下详述,一些亚群的患者的出血风险较高。治疗开始后,要对这些患者实施密切监测,观察是否有出血并发症征象。这可以通过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对外科伤口引流液进行密切观察以及定期测定血红蛋白来实现。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2、肾损害:在重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中,利伐沙班的血药浓度可能显著升高,进而导致出血风险升高。不建议将利伐沙班用于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5-29mL/min的患者应慎用利伐沙班。当合并使用可以升高利伐沙班血药浓度的其它药物时,中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患者应该慎用利伐沙班。 3、肝损害:在中度肝损害(Child Pugh B类)的肝硬化患者中,利伐沙班血药浓度可能显著升高,进而导致出血风险升高。利伐沙班禁用于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对于中度肝损害(Child Pugh B类)的肝硬化患者,如果不伴有凝血异常,可以谨慎使用利伐沙班。 4、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在吡咯-抗真菌剂(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