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2ml;5ml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30 |
国药准字Z4302059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
本品成分为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或棕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或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甘、苦或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