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瓶装50ml |
|
生产企业 |
四川字库山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93 |
国药准字Z2006318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
清热解毒,收敛止痛,保护创面。用于轻度水、火烫伤及热疖、痱子、湿疹。 |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外用,将本品摇匀,用消毒棉球蘸取药液,轻轻涂于清洁的创面或患处,一日3~4次。二至三日后不再涂,任其愈合。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野菊花。 |
地榆、虎杖、白及、忍冬藤、黄连、冰片。辅料为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药只适用轻度小面积烫伤,重度、大面积烫伤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