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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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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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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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071 |
国药准字H10970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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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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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用于抗血栓形成应用小剂量,每日75~300mg(1~4粒),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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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2.对乙酰氨基酚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3.咖啡因为中枢兴奋剂,可引起恶心、头痛或失眠。长期习惯性过多服用,可出现头痛、紧张、激动和焦虑。 4.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中枢神经有轻度抑制作用,可引起困倦、嗜睡。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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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胃溃疡患者禁用。 2.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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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马来酸氯苯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司匹林,其化学名称为2-(乙酰氧基)苯甲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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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肠溶包衣小丸,除去肠溶包衣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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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有过敏反应性疾患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长期一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 (2)可干扰尿酮体试验; (3)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 (4)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本品干扰; (5)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 (6)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但是临床上尚未见小剂量(<150mg/日)引起出血的报道; (7)肝功能试验,当血药浓度250μg/ml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碱性磷酸酶可有异常改变,剂量减小时可恢复正常。 (8)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 (9)每天用量超过5g时血清胆固醇可降低; (10)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 (11)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及三碘甲腺原氨酸(T3)可得较低结果; (12)由于本品与酚磺酞在肾小管竞争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减少(即PSP排泄试验)。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 (3)痛风(本品可影响排尿酸药的作用,小剂量时可能引起尿酸滞留); (4)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 (5)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 (6)肾功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 (7)血小板减少者。 4、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