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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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10粒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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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普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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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08 |
国药准字H62020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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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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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年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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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2.对乙酰氨基酚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3.咖啡因为中枢兴奋剂,可引起恶心、头痛或失眠。长期习惯性过多服用,可出现头痛、紧张、激动和焦虑。 4.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中枢神经有轻度抑制作用,可引起困倦、嗜睡。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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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胃溃疡患者禁用。 2.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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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马来酸氯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倍他环糊精、淀粉、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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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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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如服用过量,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 5.交叉过敏反应,少数对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7.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1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