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瓶装100ml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390 |
国药准字B2002036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气滞,食积内停所致的脘腹胀满,腹泻便溏。 |
健脾和胃,消食化滞。用于小儿厌食症,表现为面色无华,不思饮食,脘腹胀满,食后呕吐,大便不调。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克,一日2次 |
口服,2~3岁,一次3~4毫升;3~7岁,一次5毫升;7~15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感冒时不宜服用。 |
|
成分 |
乌梅、山楂、神曲。辅料为蔗糖 |
山药、白术、茯苓、大枣、山楂(焦)、鸡内金、何首乌、龙眼肉、牡蛎、枳实、当归、槟榔(焦)。 |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酸,甜。 |
本品为棕黄色支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呕吐次数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