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8g |
每枚3.4g |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0005 |
国药准字H2008315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和胃制酸,理气止痛。用于胃气不和引起的胃脘胀闷疼痛,反胃吞酸。 |
用于痔疮及其他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肿胀和出血的对症治疗;亦可用于缓解肛门局部手术后的不适。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塞入肛门内,一次1枚,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无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用药部位皮肤可能会略感不适,此不适会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与医生联络。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海螵蛸、小茴香、珍珠母、肉桂、干姜、山奈、大黄、丁香、陈皮(制)、花椒、薄荷脑、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角菜酸酯0.3克,二氧化钛0.2克,氧化锌0.4克。辅料为: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辛辣。 |
本品为白色、光滑,鱼雷型栓剂,几乎无臭。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本品时,宜先洗净患处。3.使用本品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