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4g |
每粒装0.5g |
|
生产企业 |
四川天誉制药有限公司 |
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10 |
国药准字Z2004402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制酸,止痛。用于慢性胃炎。 |
制酸,止痛。用于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及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颗粒;气微、味涩、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气微,味涩、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大便干。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5.糖尿病患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