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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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4g |
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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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天誉制药有限公司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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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10 |
国药准字H6302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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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制酸,止痛。用于慢性胃炎。 |
用于胃肠功能不全及吸收不良引起的腹泻、腹胀等。也可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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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口服。3~5岁儿童,一日1~2片;5岁以上儿童,一日2~3片;成人,一次2~6片;一日3次。饭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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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大剂量长期服用可引起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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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3岁以下儿童禁用。2.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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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碱式碳酸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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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颗粒;气微、味涩、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微带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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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大便干。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5.糖尿病患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于腹泻时,一般不超过2天;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抗菌药治疗。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