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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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5g |
每26粒重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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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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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142 |
国药准字Z14021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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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补虚,和里缓急,开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寒,脘腹隐痛,喜温喜按,胃纳不香,食少便溏。 |
温中散寒,补脾健胃。用于脾胃虚寒,脘腹挛痛,呕吐泄泻,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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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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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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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感冒发热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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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芍、黄芪(蜜炙)、大枣、桂枝、干姜、山楂(炒)、六神曲(焦)、麦芽(炒)。辅料为:蔗糖粉、糊精。 |
丁香、豆蔻、党参、白术(炒)、干姜、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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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灰棕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辣,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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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者,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不适用于肝气郁滞,主要表现胁肋作胀,脘闷善太息,急躁易怒,或有血压高者。4.哺乳期妇女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之剧烈恶心、呕吐、水泻不止。 4.服药三日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