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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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7cm×10cm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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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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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81 |
国药准字H13022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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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湿、止痛。用于头痛、风湿痛、神经痛,扭伤及肌肉酸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适用于 1、 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无病因治疗及控制病程的作用。 2、 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3、 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4、 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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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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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 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 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 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 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 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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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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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生川乌、生草乌、麻黄、苍术、当归、白芷、干姜、山奈、八角茴香、薄荷脑、冰片、樟脑、水杨酸甲酯。 |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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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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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凡对橡胶膏过敏或皮肤糜烂有渗出液、外出血及化脓者均不宜贴用。运动员慎用。 |
1、 用于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2、 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消失。 3、 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4、 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1) 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2) 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3) 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4) 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5) 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6) 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