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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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 |
每10丸重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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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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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766 |
国药准字Z20026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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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胃和中,制酸,止痛。用于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傣医:中医:理气止痛,和胃降逆。用于中焦气滞所致胃脘痞满胀痛,嗳气吞酸,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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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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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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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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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甘草(灸)、白术(炒)、海螵蛸、白芍(炒)、党参、延胡索。辅料为糊精。 |
姜黄、紫色姜、地不容、石菖蒲、苦菜子。辅料为蜂蜜(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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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黄褐色至棕褐色的水蜜丸;气清香,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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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用。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