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40ml |
0.01 |
|
生产企业 |
荆州市津奉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897 |
国药准字H2102036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2-3小时喷一次,一日6-8次。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黄连、黄柏、大黄、紫草、川芎、白芷、细辛、红花、地榆、榆树皮、酸枣树皮、冰片。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味辛、苦。 |
本品为紫色液体。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2.使用本药时,严禁抹油、膏、紫药水等。3.用药前应先清洁好创面,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感染。4.受伤肢体放置稳妥,以利休息和有效治疗。5.最好局部不用包扎,采取暴露疗法。6.用药一天症状无改善,或创面出现脓苔应去医院就诊。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