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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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40ml |
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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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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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275 |
国药准字B2002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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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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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2-3小时喷药1次,每日6-8次。 |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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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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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创面未愈合者忌用;2.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3.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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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榆树皮、地榆、黄连、紫草、黄柏、白芷、川芎、大黄、酸枣树皮、红花、细辛、冰片。辅料为乙醇。 |
桃仁、鸦胆子、冰片、樟脑、石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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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味辛、苦。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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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使用本药时,严禁抹油、膏、紫药水等。 3.用药前应先清洁好创面, 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感染。 4.受伤肢体放置稳妥,以利休息和有效治疗。 5.最好局部不用包扎,采取暴露疗法。 6.用药一天症状无改善,或创面出现脓苔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