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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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4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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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镇市山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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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38 |
国药准字H21024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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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彝医:中医:消肿止痛,止血散瘀。用于跌打损伤及轻度水火烫伤。 |
用于疖肿、溃疡、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和脓疱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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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摇匀后喷于伤患处,一日3~5次。 |
外用。洗净涂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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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用药部位出现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皮肤过敏现象,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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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1. 本品必须经稀释后含嗽,不得咽下。 2. 含嗽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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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七叶莲、重楼、栀子、白及、玉葡萄根、三七、甘草、薄荷脑、冰片、蜚蠊。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甲硝唑3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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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气雾剂,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棕色或棕红色液体;喷射时有冰片的特异气味。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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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