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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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0.05克 |
每10丸重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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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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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0007 |
国药准字Z6102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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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养阴利咽。用于肺经风热所致急慢性咽炎。 |
养阴清肺,化痰利咽。用于阴虚肺热而致的咽喉肿痛,慢性咽炎、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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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5丸,每隔1~2小时含1次。 |
口服,水蜜丸60~120粒(6克~12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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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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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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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冬凌草、玄参、麦冬、桔梗、薄荷脑、冰片、甘草、艾纳香油。辅料为聚乙二醇400、聚乙二醇6000、阿司帕坦。 |
玄参、地黄、麦冬、黄芩、丹皮、赤芍、川贝母、泽泻、薏苡仁(炒)、石斛、僵蚕(麸炒)、薄荷、胖大海、蝉蜕、木蝴蝶、甘草。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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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滴丸,气清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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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不适用于外感风邪所致的咽喉痛、声音嘶哑者。5.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咽喉痛、声音嘶哑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