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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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0.05克 |
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3.6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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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 |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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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0007 |
国药准字Z2008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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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养阴利咽。用于肺经风热所致急慢性咽炎。 |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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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5丸,每隔1~2小时含1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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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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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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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冬凌草、玄参、麦冬、桔梗、薄荷脑、冰片、甘草、艾纳香油。辅料为聚乙二醇400、聚乙二醇6000、阿司帕坦。 |
黄芩、西青果、桔梗、竹茹、胖大海、橘红、枳壳、桑叶、醋香附、紫苏子、紫苏梗、沉香、薄荷脑,辅料为乳糖、蛋白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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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滴丸,气清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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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清喉利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若需长期服用,请咨询医师。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