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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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25g |
每片重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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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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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398 |
国药准字Z20093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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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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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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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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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辛辣、鱼腥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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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玄参、板蓝根、天冬、麦冬、牡丹皮、百部(制)、青果、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蝉蜕、薄荷油。 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 |
玄参、百部(制)、天冬、牡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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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圆形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微苦,辛。 |
该品为圆形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微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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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