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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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25g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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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九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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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337 |
国药准字Z20026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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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内盛引起的咽喉肿痛、咽部异物感,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喉炎、扁桃体炎、发热咳嗽,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等急性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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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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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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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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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玄参、板蓝根、天冬、麦冬、牡丹皮、百部(制)、青果、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蝉蜕、薄荷油。 |
黄连、人工牛黄、冰片、黄芩浸膏、栀子、郁金、大黄浸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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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微苦,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有特异香气,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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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