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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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 |
每粒装0.28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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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陕西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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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208 |
国药准字Z2009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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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解表散寒,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感冒风寒,无汗鼻塞,咳嗽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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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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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个别患者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能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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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有汗及汗多者,肺虚痨嗽,干咳无痰及心脏病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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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
橘红、麻黄、桔梗、川贝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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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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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运动员慎用。儿童及体质虚弱者慎用。3.高血压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7.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8.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