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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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 |
2.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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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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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208 |
国药准字Z6102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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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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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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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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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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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
本品成分为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麻黄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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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色糖衣的浓缩丸,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甘、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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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