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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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 |
每瓶装10ml,120ml,168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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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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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208 |
国药准字Z3402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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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止咳,化痰,定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排痰不爽,久咳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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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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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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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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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
白果仁、蔊菜。辅料为蔗糖、薄荷脑、苯甲酸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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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淡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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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