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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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 |
每100丸重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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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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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208 |
国药准字Z20093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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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润肺定喘,止嗽化痰。用于肺气虚弱引起的咳嗽喘促,痰涎壅盛,久嗽声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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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袋(8克),一日 2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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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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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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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
天冬、地黄、天花粉、瓜蒌子(蜜炙)、桑白皮(蜜炙)、紫苏子(炒)、苦杏仁(去皮炒)、紫菀、浙贝母、款冬花、桔梗、五味子(醋炙)、前胡、青皮(醋炙)、陈皮、黄芪(蜜炙)、酸枣仁(炒)、黄芩、知母、淡竹叶、甘草(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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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
丸剂(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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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气虚久咳痰多,其表现为咳嗽短气,咳声低弱,痰吐稀薄,自汗畏风,体虚乏力。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寒热表现,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