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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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0.3g、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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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帝玛尔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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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165 |
H2015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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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食化痞。用于中毒症、“木布”引起的胃肠溃疡吐血或便血,清除隐热,陈旧热,波动热,消化不良,急腹痛,虫病,黄水病,痞瘤等各种合并症。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瘡、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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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3-5g,一日3次。 |
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还可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mg,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分2-3次静脉给予。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间隔1-3周注射一次;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8-4mg,按关节腔大小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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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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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油腻、生、冷、辛辣刺激性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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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寒水石(制)、天竺黄、红花、肉豆蔻、草果、豆蔻、丁香、诃子、余甘子、檀香、降香、木香、荜发、石榴子、止泻木椰、波棱瓜子、马钱子、藏木香、安息香、渣驯膏、铁粉、榜嘎、獐牙菜、免耳草、巴夏嘎、鲜生马先蒿、甘青青兰、绿绒蒿、亚大黄、蒲公英、炉甘石、欧曲(制)、熊胆、体外培育牛黄、人工麝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塞米松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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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水丸,具特异香气,味苦。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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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