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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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1克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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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生命鸟药业有限公司 |
东莞市金美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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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 B20020858 |
国药准字H20168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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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牌、化湿、祛痰。适用于痰浊阻遏所致的高脂血症的辅助治疗。 |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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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3次,饭后或佐餐服用。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2g(2片),每日一次。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减量;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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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发生率约有2%~15%。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 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 3.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4.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 5.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他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 6.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 7.在治疗初期可引起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积和白细胞降低等。 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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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2.有胆囊疾病史、患胆石症的患者禁用,非诺贝特分散片可增加胆固醇向胆汁的排泌,从而引起胆结石。3.严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续异常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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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蒜。辅料为液状石蜡、明胶、甘油、羟苯乙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非诺贝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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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透明软胶囊,内容物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油状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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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仅为高脂血症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 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眼部疾患者慎用。 7.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8.服用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2.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肝功能试验;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血肌酸磷酸激酶。3.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4.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5.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 -受体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7.动物实验表明,大剂量(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的数倍)应用本品时有致癌和致畸作用,物质突变作用;对人体的相关研究尚不明确,目前临床实验尚未见致癌、致畸报道。 |